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园区管理中心职责(试行)

创业园区管理中心是创业园区内经营性资产(含无形资产)保值、增值的归口管理部门,并代表学院对创业园区内各类企业和经济实体实施管理、服务、监督和协调。负责学院教师、学生创业、科研成果转化和开展产学研相结合教学等日常工作。

服务宗旨是:认真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努力为园区企业服务,协调创业内外关系,当好领导的参谋与助手。

主要工作范围为创业园区管理;产业化项目及基金管理;科技成果创业管理,其主要职能为:

 1、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创业园区产业总体发展规划、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年终园区内产业综合报表的统计工作;

 2、审核创业园区内各部门申办、变更、兼并、终止企业的申请及工商、税务、科技年检事宜 ;协调处理园内企业与社会经济管理部门、执法部门的日常业务联系;

 3、审核企业商标、产品代码、产品标准等事宜,组织企业产品鉴定、生产许可证、新产品报批工作;负责企业考核评估验收工作;

 4、对应用于企业的科技成果项目、产品技术、工艺资料、学院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管理,对以学院无形资产组建的企业,进行管理并确保学院利益;

 5、负责传达、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学习与培训工作,协助有关审计部门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 6、负责宁职院创业园区招商工作及园区内科技企业注册登记、免税及返税工作;

 7、负责院创业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拟产业化的科技成果的筛选,进入创业园区的项目审核、登记及落实工作,产业化项目的评估、鉴定工作,以及后勤保障,对外宣传和联络工作;

 8、加强学院的对外合作,为学院多方筹建创业基金并按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好基金;负责基金产业化项目的公开招标,并对申请基金的项目进行审核,对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组织推向市场工作;

9、 调查学院科技成果和研课题及院外部分科技成果,负责拟产业化的科技成果筛选工作;

10、拟进入创业园区的科技成果审核、登记及落实孵化工作,孵化结束后评估、鉴定的组织工作;

11、 负责科技成果创业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楼面租借协议起草、租借手续的办理;

12、负责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审核及报批工作;

13、负责全院的创业教学,协助做好二级学院在创业园区各类教学项目;

14、协助学院做好创业园区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15、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