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化项目及基金管理 1. 为学院多方筹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并按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好基金; 2. 收集创业园区及院系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项目,通过基金投入政策的支持,加大我院科技成果产业化力度; 3. 做好申请基金项目申请表的发放、填写、组织项目的公开招标,对中标项目的初审,起草基金管委会与申请基金方的项目协议书,掌握每项协议书的完成进度,对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并协助推向市场,对未完成项目中止基金的投入; 4. 代表学院与区、县等地方政府或社会企业,洽谈、起草科技产业的合作协议,协议经院部批准生效后,负责履行和实施协议; 5. 定期召开科技产业园区工作例会,沟通信息、落实政策、制订计划、调查研究及协调有关工作; 6. 重点做好创业园区的招商工作,扩展园区发展专项基金,逐步形成具有宁职院与开发区特色的科技含量高、市场销售好的科技产业体系; 7. 帮助学院科技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支持科技产业的政策; 8. 起草以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等; 9.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