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研室工作的规定
教研室是高等院校中直接进行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和师资培养的基层组织。它处于教学第一线,对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合格人才,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保证作用。为了把我院各教研室的工作切实做好,特制订本条例。
一、教研室的组成
1.
教研室应按专业由一门或数门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组成。
2.
教研室设主任一人,由本室教师推荐,经所在分院(部)领导聘任,报学院人事处备案。主任应由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丰富、组织管理能力强而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3.
教研室可根据需要下设课程教学小组,由该课程的任课教师共同组成,教学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指定一名主讲教师担任,任课教师较多的公共课程可按同一年级的任课教师组成,只有1~2名任课教师的课程也可以合并成立一个教学小组。
二、
教研室主要任务
1.
组织本室人员政治学习,提高政治思想水平,除了学校规定的政治学习时间外,还应建立民主生活制度,召开座谈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制(修)订的原则意见,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经分院审议通过后报教学办公室审核;
3.
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制订本室所属课程的教学大纲(包括实习和实验大纲),经分院(部)主任审批后,报教学办公室备案。
4.
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审订本室所属课程的教材和参考书,在鼓励使用规划教材或优秀教材外,也鼓励教师自编教材,但要认真组织好编写人员,没有主讲过该课程的教师一律不能参加编写。各门课程的教材,经分院(部)主管领导签批,报教学办公室统一审核。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学生提供和发售教材。
5.
按时开出本室所属的全部课程,合理分配教师的教学任务,特别是要认真做好主讲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主讲教师除了政治思想好,教学态度认真之外,还必须具备如下业务条件,而且需经分院(部)审查,教学办公室备案。
主讲教师的业务条件是:
⑴
熟练掌握该课程所用教材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而且熟悉一定数量的参考书和资料。
⑵
熟悉该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了解各个教学环节的内容,并已受过比较严格的训练和实践。
⑶
主讲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务。
⑷
已主讲过该课程,但教学效果不好者,不能连续主讲该课程,在采取一定的改进措施之后,方能重新提任主讲。
6.
加强所属实验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建立工作,组织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和撰写论文。
7.
按课程特点规定各门课程作业的批改量。对教师批改作业和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定期检查。
8.
检查监督教师认真备课,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还应建立集体备课制度,保证每单元内容进行一次集体备课,以便发挥集体智慧、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统一教学要求与进度。每个学期至少检查两次备课教案。
9.
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开展教法研究,有计划地组织观摩教学和集体听课活动,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教学经验交流会。
10.
检查了解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组织师生进行教学评估,经常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每学期结束时,对本室所开的每门课程分别召开一次座谈会,比较系统地听取学生对该门课程的教材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具体意见,并由教学组长归纳整理成文,作为该课程改进教学的资料归入该课程建设档案。
11.
严格执行学生成绩考核的有关规定,对本室各门课程选定适当的考试考查方式,组织教师做好复习、监考和评分等项工作。同时应根据课程特点推进考试方法改革,探索多种形式的考试方法。
12.
组织本室教师开展科研活动,以科研促教学,应根据专业发展的动态,经济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帮助每个教师选定科研方向或课题,争取做到人人有方向,个个有成果,组织相同方向的教师定期举行读书报告会或学术报告会,支持他们参加省内外的学术会议,每个教研室应有1~2个有特色的重点科研方向。
13.
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教师进修计划和青年教师培养规划。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每个教师都有不断提高和更新业务知识的机会,要努力使每个青年教师都能逐步达到硕士研究生以上的业务水平,要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教师过好教学关和科研关,对本室的重点课程要尽快地建立好教师梯队。
14.
加强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对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时数,讲授方法、考核方案、教师配备等,都要根据教改形势发展和社会需要,进行不断调整、充实和更新。
15.
协助分院(部)做好教师业务档案和课程教学档案归档工作。
16.
完成院、分院(部)布置的其他任务。
三、
教研室主任职责
1.
在分院(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本室的思想政治和业务工作。
2.
负责制定本室的教学、科研、师资培养和实验室规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开出本室应开的课程,合理分配教师的教学任务,组织好每门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
4.
组织本室教师编写、审查和修改教学大纲、教材、参考书或参考资料、实验(实习)指导书。
5.
负责安排学生实习和论文撰写的指导教师。
6.
负责对本教研室所管理的课程的教学评估和本专业教学质量管理。组织教学法的学习与研究,每学期应组织公开教学或观摩教学1~2次,开展教学经验交流及教学质量分析活动。
7.
严格执行学生成绩考核规定,做好学生的考试、考查工作,对任课教师出的试题应认真审查。
8.
组织新开课教师或其他需要试讲的教师在教研室试讲,并对试讲情况进行评议,将意见报分院(部)。
9.
积极开展科研活动,组织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工作。
10.
负责对本室教师工作的政治思想、教学、科研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向分院(部)提出考核意见。
11.
完成分院(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每学期结束时,将本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分院(部)。
四、
教研室成员职责
1.
接受和努力完成教研室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虚心对待领导和师生对自己工作的评估和检查。
2.
认真而又慎重地确定自己所任课程的教材。选用或自编的教材内容应与教学大纲基本一致而且质量要高,既能反映本学科的发展水平,又要便于学生学习。
3.
制订所任课程的教学方案和教学日历,经教研室主任审定后上报分院(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度执行。
4.
精心备课,写出教案。对每一节课的教学目的要求、内容重点和难点、讲授方法和课外作业等方面,都要有周密的考虑。
5.
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讲授质量。课堂讲授时必须做到理论准确、概念清晰、论证严密、系统性强、重点突出、条理分明、语言生动和板书工整。不要照本宣科、罗列堆砌和平铺直叙。
6.
负责维护课堂秩序,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引导学生认真听课,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迟到,拖课和提前下课,不准随意调换上课时间、地点。
7.
做好课外辅导工作。要根据课程特点确定辅导时间,辅导方式应采取个别辅导与集体辅导、质疑与答疑互相结合,灵活运用,辅导一定要有主动性,特别是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强个别辅导。每次辅导后要及时做好辅导记录。
8.
仔细批改学生作业,对作业中出现的错误要具体指出,并给以更正或注明学生重做。每个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要做好详细记载,作为考核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对无故缺交作业的学生,应督促其补交。
9.
指导教学实习、实验和撰写论文时,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0.
经常与所任课程的班级保持联系,主动听取他们对改进教学的合理建议。
11.
必须结合教学的各个环节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要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学生,端正他们的学习态度,指导他们的学习方法,教书又育人,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12.
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经常关心国家大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时时处处给学生以表率。加强业务进修,开展科学研究,经常掌握了解所任学科的最新发展水平和教改动态,不断充实更新教学内容。
13.
做好学生成绩考核的命题、监考和评分等工作。试题保密实行命题教师负责制,试卷的校对由命题教师亲自负责。批改试卷应采用封闭方式进行,考卷的密封和起封登记成绩由分院(部)教学秘书和任课教师负责。
14.
每学期结束时,应写出教学小结,交教研室和分院(部)领导审阅后归入个人业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