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科研水平,并做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主要包括项目计划管理和立项管理。
项目计划管理
一、实行统一计划,加强科研计划管理
1、加强科研计划管理,编制计划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进行。计划一经确定,应坚决执行。
2、科研计划应从我院实际情况出发,积极为教育科研、基础理论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力求做到示范性、地方性、应用性和创造性。在当前要加强对经济建设中应用性较强的问题研究,既要重视经济效益,也要重视社会效益,同时允许和支持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学术见解提出研究课题。
3、凡是我院教职工从事的科研工作,统一由教学办负责管理。课题的申报、成果的鉴定、专利的转让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4、学院的计划项目、国家、各部委、省、市有关部门下达或参与的项目,以及以学院名义和所属各部门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项目,均由教学办主管。
5、各单位和部门或个人申请到研究课题和项目后,必须在立项文件下达或研究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报院教学办,并由院教学办负责管理。
6、凡不及时向院教学办备案的研究课题和项目,教学办将不负责科研成果的论证和申报评奖工作。
二、项目申报
1、凡申报项目者应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课题申报表。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分管院领导批准实施或上报。
2、院级课题申报,每学年末由教学办公布下学年科研项目指南,在各部门积极申报的基础上,在新学年初,教学办将组织专家评审。分别评出立项资助项目,立项自研项目,并予以公布。
3、院级项目申报工作在每年九月份进行,院级以上项目申报按各规定时间进行。
4、跨年度的项目转入下一年度计划,不再重新申报。
5、凡已立项的课题由教学办下达立项通知,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研究。
三、计划的执行检查
1、各研究项目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的规定执行(合同或科学基金申报书),对已经列入计划的科研项目不得擅自中止、暂停、改题和撤销,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或转题者,必须向项目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年度科研计划下达后,一般不再新增,如确实需要临时增加新项目,经过论证后,从严审批。
2、各分院(部)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科研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进行检查,每个项目在年底要作出课题执行情况报告表(一式二份),教学办、分院(部)各存一份。
总结的内容:
(1)计划完成情况
(2)计划是否需要修订
(3)经费开支情况
(4)保密课题的保密情况
经检查,对无故延期,没有开展研究的,要撤销项目,直至停止资助。
3、结题工作按项目计划已到期的项目应提交研究报告、技术报告、样机或样品、试验或测试报告、设计图纸、论文、专著等,应用性课题则要提交效益证明。
4、各院(部)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各项奖励)都应及时上报教学办备案。凡不通过教学办而获得的任务或成果,学院均不承认,不能参与各级评奖,也不能作为评审职称的材料。
立项管理意见
科学研究课题是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最基本的单元,它的研究目标比较明确、集中,内容也比较具体,可以解决一个相对独立而又单一的研究范围或任务。科研课题的申报是科研工作的第一步。此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研究进展快慢,成果大小,甚至成败,也反映出学院的科研管理水平。因此,就如何做好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科研课题申报应遵循的原则:
1、服务性原则。任何一项科研课题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选课题必须着眼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事业的需要。
2、创见性原则。要求所申报课题要在前人或别人没有解决或没有完全解决的基础上,有所前进,或是发展、发现,或是否定。
3、科学性原则。申报课题在理论上要有道理,在事实上要有根据。
4、可行性原则。就是说课题申报时要量力而行,一定要充分估计到可能性,对研究工作必须要的物质条件和会碰到的困难作全面衡量。
二、科研课题申报的准备工作:
1、向实际作调查。了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从生产实际中选课题。只有熟悉生产的过程和情况,了解生产和社会的需要,才能选题适当,符合要求。
2、向文献作调查。了解最新的科学技术研究的成果,了解学科发展的趋势和前沿,以便避免重复性工作。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不少课题很可能同时有许多人在研究。只有广泛搜集情报资料,才能对学科发展有全面的了解,避免对课题的重复研究。
3、向教职工作调查。组织课题有关人员讨论申报方案,发扬学术民主,以便集中其智慧,发挥课题组人员的主观能动性。重视集体力量减少课题申报片面性、盲目性,求得课题申报的最佳方案。
三、做好课题审定工作:
1、审定课题标准:
(1)申报课题是否符合选题指导思想、原则和选题指南,课题的经济效益,社会作用和学术价值。
(2)拟开展的课题研究起点高不高,采用的方法、工艺技术是否先进,将要达到的指标是否属于国内先进水平或具有地方特色。
(3)申报课题依据是否充分,所提供的数据是否可靠,研究方案是否科学、严谨,申请的经费、仪器、设备是否适当等。
(4)研究方案是否可行,研究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有无完成任务的现实可能性,课题的组织领导,协作和有关事项是否落实,计划完成的时间是否恰当,试验研究必须的仪器、设备经费是否具备。
2、具体做法,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教研室同意报分院(部),分院(部)同意后报教学办,教学办组织有关学科组召开评审会,进行实事求是,严格认真的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之后院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确定或申报各种类型科研课题,并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3、课题管理。在完备审批程序之后,学院将确定对课题实行分级管理,上级下达的课题、院级课题、跨分院的课题等可由院教学办负责管理;由分院内几个教研室合作的课题,可由分院负责管理;自选课题一般由教研室管理,各级管理中,将检查督促科研课题的按期按质完成。
四、做好开题报告
科研课题在确定后要及时开题,并实行开题报告制,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
1、研究内容和目标,主要说明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达到的指标;
2、拟采取的研究方案,技术指标,计划进度和最终期望的结果。主要分析拟采取的研究方案,技术指标、实现手段;
3、已有工作基础和条件,主要说明研究人员、设备、仪器、材料、试验场地等情况。协作项目要说明项目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协议情况(包括分工、条件等);
4、所需经费、材料、设备、仪器;
5、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应完成的科技成果、论文、著作目录,以及时间和进度。
本管理办法自二OO二年十月一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在院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