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2”五年制高职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我院有关教学管理制度及学生手册对学生学籍和成绩管理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由于“3+2”五年制高职的特殊性,特对后两年高职阶段学籍和成绩管理做如下补充规定:
1、凡“3+2”五年制高职学生均需参加统一的选拔考核,经选拔考核合格,办理高校正式录取手续后报到注册方可取得学籍;
2、“3+2”五年高职不允许转专业;
3、“3+2”五年高职不允许提前毕业;
4、“3+2”五年制高职后两年实行学分制,具体学分规定及其他要求按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