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的通知

各分院:
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知, 7月8、9、10日将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为了培养双师素质教师队伍,规范我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学院将在具有院内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专业中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请各分院根据有关条件(见附件1)做好推荐工作,填写好《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培训申报表》(见附件2),连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于6月22日前送教务处。我院目前具有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专业有: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摄影师、化学检验工。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甬职技鉴〔2006〕11号)

附件2:《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培训申报表》


教务处、人才交流中心
200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