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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电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搞好电教设备的管理,是学院开展电化教育工作的重要前提。为确保各种电教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为保障学院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电教设备安全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经常性进行电教设备安全使用与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以促进全院师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执行安全制度的自觉性。

第二条 学校所有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做到专室专用。特殊情况需要转移使用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三条 严格借用、归还、验收制度。电教设备因教育教学需要,借用手续完备后方可借出,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记载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汇报处理。
第四条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各机房和各多媒体教室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安全管理督查记录薄。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第五条 各机房、多媒体教室和音响控制室要加强门、窗和机箱、柜的管理,检查防盗装置是否完好,房间钥匙要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下班前或者工作结束后,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关好门、窗、水、电,方可离场,做到人走门锁。

第六条 计算机房要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管理人员要掌握使用方法。实验设备须摆放整齐,保持过道、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将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有毒物品带入工作室。禁止在机房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第七条 加强计算机房和多媒体教室内各类电器设备的用电管理,机房电线要按规定敷设,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照明用电要与设备用电分离,严禁在室内使用电炉、电热器。下班时做到人走落闸,断电关机。

第八条 要经常组织对计算机进行运行安全检查,预防和有效控制病毒的侵入和黑客的攻击:
(一)定期对计算机病毒进行查杀。
(二)对系统文件和重要的执行文件进行写保护。
(三)定期比较和检测系统文件。
(四)检查使用公共软件。
(五)尽可能使用随机字符作口令。
(六)严禁将其它部门无关文件带入本系统。
(七)安装新的计算机系统或软件时,要先杀毒后安装。
(八)建立备份系统,确保数据安全。

第九条 保证信息传播安全
(一)要严格执行上级对计算机使用的有关规定,杜绝黄色和反动电子出版物的传播。
(二)对机房内计算机存储介质要进行定期的清理。
(三)发现有制作、传播、观看黄色、反动电子出版物行为的,任何人有权向保卫部门举报。

第十条 电教设备应根据不同类别分科、分类编号入帐,存放定橱定位,做到帐目、标签、实物相统一,每学年度清资对帐一次。

第十一条 凡属正常报损报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如实填写《报损报废审批表》,经鉴定审批同意报损报废的设备要及时销帐,报损报废的设备由学校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占有。

第十二条 电教设备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清资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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